聊時事 - 傻眼的 NCC 之 750 審查費 之亂

最近各大 3C 類討論版都有至少幾篇熱門討論,起源是"網購 2 部以下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輸入核准審查費每案750元"引發的爭議,稍微了解了一下內容,真的是很遺憾😅。

起因

原本民眾從國外網購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寄回來台灣,自用的兩件以下是只需要簽自用切結書和提供規格書,而新的政策是再加收 750 元審查費。

討論熱烈先從網路上各大 3C 討論版開始發酵 (參考:PTT-[情報] 2025年2月3日起 私人進口射頻設備收費750元 ),其中一篇有人因為 RMA (Return merchandise authorization,退料授權,通常是送修)了無線滑鼠,寄回來過關快遞說要再收 750,才發現今年 2 月 (2/5) 才開始新的規定。這也不是單一的,還有別的網友也有遇到這樣的情況,像是 VR裝置、遊戲手把等。

雖然後來 NCC 又公告說送修的提供維修證明,可以免收這筆費用,不過這討論已經熱起來了。

爭議的點

修正說明

二、近年來隨著科技進步,許多產品支援藍牙、Wi-Fi等無線傳輸技術,加上網路購物便利,民眾透過網際網路訂購外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商品,並以自用名義申請進口之案件漸增,每日均有近百件,主管機關受理該項業務需投入一定人力及硬體資源,爰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未來申請進口供自用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須先向主管機關繳納該費用。

先補一個行政院公報的草案中的修正說明,這是 NCC 去年預告的草案。

750 怎麼算的

從 0 改成 750,影響不小。這金額不知道怎麼訂的,僅有說按行政成本。過海關 750 絕對稱不上是"檢測費",比較像是"審查費",因為根本不會驗,以巴哈電腦應用板這篇 (【密技】從現在開始,只要有關射頻的東西進出國,都要被收750呦,包含你們網路常買的耳機鍵盤滑鼠) 大佬的解說,驗這種通訊產品動則數萬到數十萬不等,其實隨便找一個市面上藍芽耳機,搜一下NCC 型式認證號碼,就可以看到檢驗報告都是上百頁。雖然不知道海關是怎麼審,但所謂的審查大概也就是看一下你要附帶的規格書中的型號,台灣有的產品就是直接過,沒有的可能再對一下功率、頻段合不合台灣的規定,然後登記。

不過海關那麼多東西,像是鍵盤、滑鼠、遊戲手把這種低功率、有規範像是藍芽產品,應該更簡便。因為這些管制規定,最根本的用意是要保持台灣電磁波的秩序,像是藍芽這種低功率的產品,幾乎不太可能干擾到什麼,更可能是更簡單的審查,就登記一下。

最後就是,你海外網購了任何有管制的通訊功能的產品寄回來台灣,簽切結書還要提供規格資料,給海關登記一下,然後都各要收 750 元,這費用想了半天想不到叫做什麼比較合適的名稱來稱呼😓。

網購成本

海外網購這些 3C 產品就是像我這種資訊宅的小確幸,台灣有代理的產品,通常都能在國外像是亞馬遜特價時找到更優惠的折扣,常常價格都不到台灣的一半。

這規定加上 750,沒有折個千元以上,根本不划算,因為還有稅、運費等。那本身千元以下的產品,都不用看了,小確幸再見👋。而且我相信絕大多數自用進口的產品都是千元以下的小東西。

有一說是要打擊水貨,不過這也說不通,因為簽切結書就是不能賣,沒有證號的也不能賣,而且水貨商也不會這樣一件兩件的買。

再看一下修正說明,換個方向想。因為近年來網購管制通訊產品太多,這樣我們的業務量太大,所以多一收這一筆,以後千元以下的產品就不會有人從海外買了,所以業務就減少了!這樣對嗎?😓

配套措施不足

就像是前面說 RMA 被通知要收這筆,然後後來又公告說維修的不用收,而且也不算是正式的公告,只有新聞(Yahoo新聞)。像是前面提到維修滑鼠的網友,可以對應的窗口只有貨運公司,應該也很難處理這問題,而已經付的就不知道後續要怎麼處理。

還有 750 是按產品件數、按包裹,還是按照有幾個通訊零件,最後才有 FB 圖卡說明是以報關單的數量計。

原本不用收費的變成要收費,加上還有不夠清楚、宣傳不力,整個就是擾民到不行。

還有個題外的,在看 NCC Facebook 的時候看到這兩天的一篇道歉文,說是同仁電話上態度不佳的道歉。我查一下才看到原來還有新聞,原本出處是 PTT-Re: [爆卦] 電詢NCC得到的輕佻回應,看來是氣炸的鄉民打電話去 NCC,又遇到態度很差的人員,連民眾的詢問,連面對民眾的說明都有問題。

官方的回應

後續回應主要都是 FB 圖卡和媒體訪問官員,回應內容在網路上就炸開了。

目的是為了避免不符合台灣無線電頻段及發射功率規定的射頻器材在市場上流竄,可能干擾警察、消防與機場無線電通訊。

像是這回應就有點漏洞,自行攜帶的就不會干擾?郵寄的就要審查、收 750,自行攜帶的就不用,這樣有些差別待遇,不太合理。

更何況大多數的產品,像是無線耳機等這種低功率的設備,幾乎不會有能力干擾警消和機場的無線通訊。

相關工作的直接成本包含通傳系統建置及維修費用,電腦影印等硬體設備、水電及人員成本等項目。依規費法第7條規定,按行政成本收費,才會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750元。

NCC 新聞稿指出去年有四萬多件,而且還是逐年增加的趨勢 (前年25000件),如果算 4 萬件,每件都收 750,這樣就有 3000 萬入國庫,免不得也會有"搶太兇了"的議論。

後續 - 暫緩收取

這議題發酵了幾天,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項目聯署也過了(自用民生與視聽娛樂器材應排除於「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收費項目。),而且是一天聯署就過了,可見討論度多高。目前到 2/10,NCC 最新新聞稿是暫緩收取。

為因應調整需要,即日起依法申報之此類射頻器材,將先通知申請輸入者有審查費用待繳,本會則逕行審查,俟應收費數額確定後,再開立繳費單依限繳納。簡言之,縱使尚未繳納審查費用,也能先通過進口審查。

不過也很詭異,先開單放行,之後確定收費標準再跟你收…,真的想不透這是什麼招😅。

小結

這次這政策 CH 感覺就是亂七八糟呀😓。查資料的時候也有看到,四年多前 NCC 曾經有要放寬二級管制射頻器材到 10mW 功率的,變得以下的不用審核。一般藍芽設備 Class2 最大是 10mW,像是耳機都是 2.5mW 左右居多,功率不需要太大,因為連線需求不用這麼大,而且也由於功率很小不太會干擾到其他大型無線電的通訊。不過最後只有過開放 1mW 以下的管制,NCC 還有特別寫在他們的刊物上,大概就是未來物聯網的發展,會有越來越多射頻器材,法規是不是還跟得上的論點。

當年(2020)有立委擋下來,其中兩位比較有關係,前立委陳淑華立場是要防止低劣的產品輸入,也是因為他的政治立場,他是反中立場是明確的,不過他應該也沒想到,真的不合規的低劣產品大概不會正規的申報,所以這要求大概也是沒什麼實際作用。

來源:陳淑華 facebook 2020/8/27


另位立委是現任的魯明哲,他立場就不是反中為主,還注重電池爆炸的問題。

來源:魯明哲 facebook 2020/7/1


兩位立委都是以配套不夠和 NCC 反抗,所以最後只有部分極低功率 1mW 以下的器材開放。

看到當年的決議,也不免看到近期的討論,最多的當然還是側翼網軍的文,不過當年爭論的問題不太一樣吧,開放當然有好處,也一定有壞處。最後立委和 NCC 達成的共識就是先開放 1mW 以下的器材,應該也是折衷的方法,或許逐步開放會更警慎一些,雖然後來就沒有然後了😓。

而且即使開到 10mW,還是有不少設備超過的,像是 Wifi 路由器、手機等,都是 100mW 或以上,也都是遠大於 10mW。有沒有開放 10mW 還是要收 750 審查費,這應該算是兩件事情,分別來看待比較好。不過政治打手當然是混一起,挑有利的方面來論述,這就不再多評論了,大多篇幅的內容也是瞎抹的居多,多看那些政治文也血壓高,還是能不看就別看😅。

我個人是認為這 750 不合理啦。很像是因為太多通訊產品從海外網購進口,不知道對我們規定有沒有危害,所以全都要收 750。

換個假想的例子:一直有宣導不能帶肉類攜帶或者寄送回台灣,那農委會可不可以下個命令,因為非洲豬瘟會影響國內,民眾網購食品量太大,食品進來都要檢查,因應相關工作的成本和水、電費、系統的維護,所以以後只要寄回食品都要收 750。那食藥署看到這個,也可以來一下,不知道民眾海外網購的保健食品有沒有藥性,這樣違反台灣的藥法,所以保健食品寄回台灣每件也都收 750,等等等。

真的要玩,每個東西都可以來加一下,最後海外網購萬物低消 750,此風不可長啊!

NCC 同時又是新聞審查機構,特別是近幾年,這也是很難搞的事情,媒體都不敢監督的單位,因為要被這單位審查內容,所以電視台這新聞,看起來也不太敢報。要不是這次在網路上炸開,很難被關注到這很有問題的政策。最後 NCC 雖然暫時不收,但也留了一手,先登記之後決定要收多少,再收錢,希望不要只是等風頭過了,還是需要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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